设备部考核制度 金鼎设备部考核制度 保养、维修责任与奖金、晋级挂钩 目的: 为了使员工工作成绩与经济收入、年终评优、晋级挂钩,特制定本制度。 1. 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备部所属员工。 2. 0 内容:设备部每月将从如下方面考核员工: 保养工作; 停机工时; 设备报废情况; 班组、个人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6S 工作; 改善提案和修旧利废; 技术革新成果; 维修服务质量与车间满意程度; 出勤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本部设立保养项目奖金。 设备保养按《设备保养作业指导书》及《设备保养计划》执行,设备执行保养后,要由生产部领班或品保部相关工程师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无效。未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者,每台设备扣 5分。 因保养不到位而导致设备停产 4 小时者,每份《停产报告》扣 20 分。 对于《班组周工作计划》未完成者,每项每人 10 分。 对于《个人周工作计划》未完成者,每项 5 分 本部将设备的如下部分列为“重点”保 养 项 目 : ① 电 动 机 ; ② 变 频 器 ;③ PLC;④ 设备安全装置。 热继电器设定不正确,导致烧毁电动机:4KW 以下,每台扣 30 分;以上,每台扣 50 分。 凡属于下列原因而烧毁变频器、PLC者,扣 200 分: 安装位置不正确,存在水可溅入的隐患; 未及时清理内部粉尘; 电池掉电而未及时发觉,导致程序丢失; 私自增大保险丝容量,而导致 PLC、变频器损坏; 在保养或维修时不恢复设备的安全装置,导致设备的相关安全性能丧失者; 本部设立降低停机工时与减少维修费用奖。 班组实际停机工时低于给定停机工时时,可获得该项目的奖金;超出给定工时,每小时扣 5 分。 班组的实际维修费用低于给定维修费用时,每百元奖励 10 分;超出部分,每百元扣 10 分。 同一故障在不缺乏配件的前提下,一个月内重复出现 3 次者,维修人扣 10 分。 因缺乏配件而引起停产 8 小时者,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A、 在大陆可采购到的,7 天。 B、 在港台地区可采购到的,30 天。 C、 在国外可采购到的,60 天。 未查明电气控制线路而引起故障局部扩大者; 因不做标记导致设备故障者。 对于未能及时排除故障,却又不交班、也不向领导反馈,到了下班时间就走人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当事人 30 分/次。 本部设立 6S 工作项目奖金。按责任区工作量的大小给予打分,每月按实际得分发放奖金。 本部设立修旧利废奖,该奖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