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1
目的为确保本单位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评价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建立自我监视和自我完善机制,以便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体系和过程运作的信息,通过分析、评价,识别和确认所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及时加以解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对体系的不断改进,从而提高发包方和相关方满意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全过程的管理
1 管理者代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策划并实施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2 办公室3
1 为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监视、测量本程序的实施
2 对本部门主控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3 办公室实施对本单位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 其他部门、职能部门等负责本部门主控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1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4
1 单位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质量大检查
由办公室组织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普查;检查前下发检查通知,检查过程中仔细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下达《不合格品整改通知单》,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应进行总结,编发《质量检查简报》予以公布
2 单位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安全工作大检查
由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项目部进行整改;整改落实后由办公室进行验证,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编发《安全检查简报》予以公布
3 质量目标实施情况检查 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工程部、财务科、项目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年进行一次质量目标实施情况检查,并作好记录
质量目标测量考核方法见《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4 职能部门、项目部对本部门主控过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a
办公室对文件控制、内部沟通过程、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