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设备管理制度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得项目进行检查
2、常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得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得重要部位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得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与维修保养单位得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得检查
检查内容:(1)起重机正常工作得技术性能;(2)安全保护装置与仪器得可靠性;(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得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得联接情况;(5)钢丝绳得磨损、变形与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得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4、 检验:除按定期检查得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得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 得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得起重机械包括有:(1)正常工作得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得起重,交付使用前;(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得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4)当起重机械得强度、刚度、构件得稳定性、机构得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得,专则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得机械员对发生事故得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与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得起重机械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得单位与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得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