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洁净、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 23:30 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
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 50 元/次的罚款
2、22:00 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 100 元
四、卫生制度: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根据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放置垃圾桶内,垃圾桶内垃圾必须每天倒一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 元的罚款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 50 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违者将处于 50 一次罚款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