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风和防冻安全制度第一条防火安全1
为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防火安全一般规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必须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为领导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 15~20 人义务消防队,建立义务消防队员名册及个人教育培训档案,组织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和标志的配置与维护和保养
现场防火一般要求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
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常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 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 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
有条件的,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m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由工区经理组织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