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担保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法律规范贷款担保风险评估程序,切实防范与控制担保风险,现根据公司《担保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实施细则》、《担保业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担保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下称本规则)。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二条公司担保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员会)是公司担保资产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最高审议机构。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控部)是风控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担保项目材料的复审,整理资料,组织例会。第三条 风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审查公司有关担保业务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保后管理、管理责任追究、担保风险控制与防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审议公司关于担保业务的授权方案、各类客户的年度综合授信分配额度;3、审议业务部、市场部拟定的各类信用担保和投资、合作等主要经济合同协议;4、审议风控部提交的担保资产风险控制状况情况报告和业务部提供的担保项目反担保方式与反担保物的合法与可靠性;5、审议担保部提交的担保业务进展情况报告,在保项目潜在风险的处置方案,债权清偿和代位清偿方案;6、审查担保部提交的不良担保的确认及处置意见和对主责任人担保责任的确认及追究意见;7、审议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要求风控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风控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由总经理兼任主任,风控部经理兼任副主任。第五条 风控部确定受理的项目,一般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向风控委员会报告,提请会议审议。第六条 担保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担保贷款评委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整理资料、组织例会;2、受理业务部提交的项目担保报告和被担保人的有关申贷资料;3、受理风控部提交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项目风险防范与控制方案;4、加强与协作银行的业务联系,办理担保贷款授信;5、负责召集项目评委会议,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会议评审,并将评审结论报决策机构;6、协助担保部保后跟踪管理,督促风控部清偿债权,确保公司债权的实现。第三节 会议议事规则第七条 风控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根据具体审议事项的需要,经风控部经理建议,可以随时召开。第八条 出席例会人数应不少于委员会组成人数的 4/5。根据审议事项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决定项目公司或有关方面的专家列席,介绍情况,接受咨询,但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