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 老院装修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xxxxxxxxx 老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 老院装修工程2
工程地址:河包镇核桃村一组(原金牛中学内)3
装修规模:原金牛中学老教学楼以及新建大楼部分的装修工程
施工内容:水电、闭路、通讯安装;地板、踢脚线安装;不锈钢栏杆安装;墙面钢化涂料;阴角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开工日期:2010 年 9 月 20 日6
工程竣工日期:2010 年 11 月 3 日工程总天数:45 日历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工程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建筑装修工程行业标准验收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施工
甲方派遣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须严格根据工程质量要求,购买合格的装修材料(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装修材料,在合同规定的价款内由甲方指定厂家),材料进场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能用于工程装修
如因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1
水电、闭路、通讯、地板等安装完毕,工程进度达 50%,甲方支付工程款 20 万元;工程总进度达到 80%时付工程款 15 万元;余款在工程竣工决算后 1 月内付清(扣除 5%保修押金)
1 年保修期满 30 日内,乙方全部承担了保修责任,保修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由甲方负责开具施工增减或变更通知单,通知乙方施工施工场地负责人
第六条:工程工期1、本工程工期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