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为配合《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25]66 号)的实施,更好地对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定价,厅讨论制定了《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指导意见(试行)》
现将该《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附: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了配合《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25]66 号)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及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施行《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的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合理定价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 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造价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等,编制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台账和工程量清单预算,再按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竞争性要素的折算系数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合理定价(高速公路项目须事先经省高管局审查),通过造价管理部门的审核,经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作为定价的工程量清单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进行确认与承诺,作为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 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数量表,其准确性由设计单位负责)、《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编制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台账,并填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子目台账构成表》
第五条 为了做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