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LY/HSE-MS-005-01-2025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实施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业务单元、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职业病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粮油、各业务单元及下属企业
第五条 中国粮油事故分级标准与集团保持一致,将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事故(附件 1)
第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根据本办法制定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
第七条 中国粮油设立事故报告电话和事故举报电话(附件 2),各单位应如实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中国粮油鼓舞下属单位和个人向公司审计部门、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工会及其它部门举报事故及相关信息,审计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及时处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中国粮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国粮油事故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事故的接报上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或跟踪,事故处理结果的考核、监督与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事故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