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NDNF/GL—SC07~2025控制状态: 发放编号:工艺纪律管理规定 编 制: 覃 涛 审 核: 刘旭升 批 准: 2007 年 7 月 18 日发布 2007 年 8 月 1 日实施 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1 目 的为了确保员工严格根据工艺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严肃工艺纪律,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产品产量、质量,优化经济技术指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订本规定。2 范 围本规定包括全厂各生产车间工艺流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个生产岗位。3 职 责3.1 工艺纪律检查3.1.1 生产科的调度人员在日常生产调度工作中,负责对全厂各主要工序进行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好“工艺纪律日报表”,如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应根据情况及时反馈给车间领导、生产科领导和生产副厂长,或有关职能科室处理。3.1.2 生产科工艺技术人员要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及有关工艺参数,负责日常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监督、处理。对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有权制止,并及时反馈给车间领导、生产科领导和生产副厂长,或有关职能科室处理。3.1.3 各车间要不定期地自行开展工艺纪律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生产科、厂部领导汇报。3.1.4 全厂性工艺纪律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由生产科牵头组织、车间相关人员参加,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表”,根据检查情况编写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作出处理意见,要求责任部门及时实行纠正措施。3.1.5 对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人和事,由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工艺纪律专题分析会,杜绝类似违纪现象再次发生。3.1.6 各车间针对本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工艺操作规程的修改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工艺纪律总结教育学习。3.2 工艺技术参数临时调整:在生产处于不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对部分工艺技术参数进行临时调整,但必须确保生产正常和岗位操作者、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都能得到相关的指令。3.2.1 各车间在执行工艺操作规程的过程中,如生产需临时调整个别重要的工艺参数,需填报《生产工艺参数调整申报单》,逐级向厂部提出申请,待报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方能进行调整。3.2.2 车间接到已批准的《生产工艺参数调整申报单》或《工艺参数调整指令》后,应及时落实到位,并督促生产操作岗位严格按调整后的工艺参数执行。3.2.3 发放《生产工艺参数调整申报单》或《工艺参数调整指令》时,发放人员应作好相应记录。3.2.4 当调整时间达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