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总体分析(讨论生)讲义课件1999 年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版)颁布
它的主要内容如下一
合同的法律基础,合同语言和合同文件 1. 合同的法律基础
投标函附录中必须明确规定合同受哪个国家或其他管辖区域的“管辖法律”的制约
2. 合同语言,假如合同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则以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 “主导语言”编写的版本为准
3. 合同文件
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之间应能互相解释
当它们之间出现矛盾和不一致时,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法律规范; (7)图纸; (8)资料表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的一部分的文件
合同类型 1
FIDIC 施工合同为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它适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也可由承包商承担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实行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承包商只应从工程师处接受有关指令,业主不能直接指挥承包商
从合同计价方法角度,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属于单价合同
但在增加了“工程款支付表”后,使 FIDIC 施工合同同样适用于总价合同
业主责任和权力 业主是指在 FIDIC 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合同当事人,以及他的合法继承人,但不能指他的任何受让人
FIDIC 条件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单方面将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转让出去作为抵押转让给银行或金融机构
业主的主要责任和权利如下: 1.业主选择和任命工程师
在工程中,业主通过工程师管理工程,下达指令,行使权力
通常认为,业主已给予工程师在 FIDIC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者由该合同必定隐含的权力
但是假如业主要限定工程师的权力,或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权力之前,需得到业主的批准,则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