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 管桩基础施工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 工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PHC 管桩基础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PHC 管桩基础施工的全部工序(含桩的材料制作、运输、施工中的送桩、接桩、超过自然地面的裁桩、管桩的损耗、打桩机进出场费、移机、安拆费、安全防护费、基坑抽排水、配合检测等)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有效工期):30 天(试桩及静载试验不计算工期)
四、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达到设计承载力及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法律规范的合格标准
管桩标准:管桩质量必须符合 GB13476-1999 图标和川 03G316
验收标准:严格执行 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法律规范》和 JGJ106-202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法律规范》
五、合同价款:1、单价:PHCAB500(125)管桩单价 元/m,单桩短于 7m 的按 元/根另收取费用;PHCAB400(95)管桩单价 元/m, 单桩短于 7m 的按 元/根另收取费用;PHCAB300(70)管桩单价 元/m, 单桩短于 7m 的按 元/根另收取费用;2、钢板桩尖 PHCAB500(125)按 元/个计费;钢板桩尖 PHCAB400(95)按 元/个计费;钢板桩尖 PHCAB300(70)按 元/个计费;以上桩尖均为非图集(标准)桩尖
3、焊接桩: PHCAB500(125)接头按 元/个计费; PHCAB400(95)接头按 元/个计费; PHCAB300(70)不考虑接桩,如单桩超过 7m,接桩按 元/个计费
4、如发生送桩,按 元/m(送桩深度)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