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广州锐捷物流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装卸过程中的无损率及装卸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装卸甲方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装卸服务的内容1、装卸货物名称和包装:—i汽车零部件,托盘或台车类周转容器。2、装卸地点:a)地点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大道17号3、其他货物或服务内容,以作业单或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对乙方及其指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运作流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安全作业的岗前培训,但甲方的该项培训不能视为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存在劳动关系或甲方应对乙方及其指定人员承担任何责任或免除乙方对其指定人员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乙方使用人员的各项安全和操作责任。2、甲方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不违章指挥。3、甲方应对装卸中发生的纠纷、异常事故及时协助乙方作好调查及帮助协调解决。4、甲方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装卸费用。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工具,装卸辅助器具。乙方应负责作业工具的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2、乙方应为装卸人员提供叉车辅具和劳保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服、劳保鞋、安全帽、保险带等),并承担其维修、保养方面的工作及费用。3、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把工作质量,安全操作放在第一位,工作中必须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按排的工作。4、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来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具;否则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处罚。5、乙方为甲方提供_45_岁以下(18岁以上)、身体健康、适合装卸作业的固定合格的人员_1_名,人员必须稳定,不受节假日、农忙等限制,为甲方提供每周7天,每天12小时保障运作,并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负责对派出的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乙方所派人员必须在正式上岗前2天到位接受培训,并提供由乙方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所派遣的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认可的执照并具备相关岗位1年以上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排班要求,正常执行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乙方人员可以在事先跟甲方现场主管确认的情况下,适当安排休假,每月最多不超过4天。7、乙方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要求来组织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的人员,乙方保证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生产保障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乙方应按时支付报酬(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期支付装卸费为由拖期支付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装卸人员的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及经济、法律责任等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8、乙方必须对派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保证其人员持证上岗。9、乙方应给派出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事故险,人身意外事故医疗险,对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并负责进行全面处理和解决。10、乙方的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甲方书面同意。11、乙方派出的人员要爱护作业工具,保护工作场所,使之符合要求。12、乙方派出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具和工作场所,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拒绝使用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1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工作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安全的操作除外)。第四条:装卸要求1.叉车作业时对汽车零部件容器(托盘或台车等)轻插轻放,确保货物安全时才可行驶,不得野蛮装卸。装卸堆高时严禁在汽车零部件容器未全部着地或受力的情况下前倾叉臂;叉车作业前,叉车工需检查容器的叉孔是否畅通,排除障碍物后方可作业;叉臂需完全接触容器的才可升起或降落,严禁在叉臂未完全接触容器叉孔时进行升降、前进、后退等作业。2.乙方有责任对待装或待卸的车辆在作业前进行复审,如果车辆车盘凹凸不平、脏污,可拒绝装货。3.汽车零部件在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现产品外包装有质量问题如:打包带短缺、外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