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政人民政府 127 号令)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亚太盛汇北广场 号商铺,计套内面积 平方米(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测绘部实测报告为准),租赁给乙方作经营 类商品使用,在经营中服从市场管理公司业态指导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月 日止
三、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其支付办法:1、租金标准:按套内面积每天每平方米 元计算
2、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套内面积每天每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按市场物业管理服务费当年标准,由乙方承担按年一次缴纳
乙方将此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乙方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上半年乙方应交租金及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元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当年标准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贰元
)上半年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应按时缴纳下半年的租金,计人民币 元,先交后用
4、电费:商铺内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有关规定每月按表计数,向市场管理部门缴纳、凡逾期七日不付电费的,甲方有权请市场管理部门对乙方停止供电
四、乙方应预付违约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 (不计息),租赁期间乙方无违约违规情况,租赁期满商铺设施无损坏的,租赁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违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核验市经营租赁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各类许可证的权利
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服从市场统一管理、法律规范管理的权利
2、乙方因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并受到市场管理部门按市场规章制度作出停业整顿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违约保证金
3、对乙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