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法律规范》第二章 砖石和间壁2.1 砖石工程2.1.1 砌砖和砌块工作2.1.2 材料2.1.3 砖块2.1.4 清水砖2.1.5 工程砖2.1.6 防火砖2.1.7 混凝土块2.1.8 灰浆2.1.9 砌砖工程2.1.10 实心混凝土砌块砌合2.1.11 墙和间壁的砌合2.1.12 孔眼和坑槽2.1.13 空许公差2.2 石膏板墙2.2.1 龙骨2.2.2 材料2.2.3 辅助修饰2.2.4 检查2.2.5 石膏板施工的允许偏差2.2.6 切割-装配-修整2.2.7 螺丝2.2.8 背部垫圈2.2.9 龙骨安装2.2.10 石膏板安装2.2.11 接缝带和表面处理2.2.12 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2.1 砖石工程2.1.1 砌砖和砌块必须根据中国现行建筑施工法律规范中各项有关规定的要求
2.1.2 材料水泥:参阅第三章砂浆:参阅第三章石灰:参阅第三章灰浆:参阅第三章有以下掺杂方式:灰浆种类 水泥 石灰 砂浆 用途 水泥灰浆 一份 二份 用于砖石工程的防潮层,地下室墙,室外屋顶烟囱半砖墙,粘土砖块隔墙或其他特别指明部分
水泥石灰浆 一份 一份 六份 用于一般砖石工程 2.1.3 砖块所有砖块必须符合以下标准:2.1.3.1 坚固、完整、锻烧良好、干净、形状均匀和一致
2.1.3.2 不含裂缝和其他瑕疵
2.1.3.3 相当于贮存的样本,并经总承包人批准
2.1.3.4 除非特别说明,砖块尺寸一般为 240×115×56mm
2.1.4 清水砖必须符合以下标准:2.1.4.1 由获得核准的制造商提供
2.1.4.2 形状、文理均匀、棱角分明、颜色匀称
2.1.5 工程砖由获得核准的制造商提供,并符合 B.S.3921 标准
2.1.6 防火砖必须符合以下标准:2.1.6.1 高质入口耐火砖,符合 B.S.1785 级数标准
2.1.6.2 颜色浅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