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企业--房屋买卖合同(新)】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见证方:天津中原物业顾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以上三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和有关规定的情形下通过友好协商后订立此合同
甲方所出售房产的详细地址为 区 路 (以下简称“该房屋”)
房产凭证编号: 建筑结构: 该房屋具体情形如下:产不: 用途: (建筑/计租)面积: 二、标的物价格: 乙方通过实地看房后对上述情形表示认可,并情愿购买该房屋,经三方协商后确定该房屋的售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该房屋随出售所附带的设施有: 三、付款方式及腾房日期: 1. 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将定金(相当于房屋售价的 10%) 元人民币(大写)交于丙方代为保管
2.余款: 3.丙方负责房款的代收代付,在乙方交齐全部房款之后通知甲乙双方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4. 年 月 日,甲方必须将该房屋腾空并在丙方见证下与乙方做物业交付
物业交付之前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电话、有线电视、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其它:
5.丙方在过户手续及物业交付均完结后,通知甲乙双方办理结件手续,将该房屋新产权证或新租赁合同交于乙方同时将房款交于甲方
四、中介费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各向丙方支付 1%的中介费,甲方向丙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向丙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其它代办费:
丙方负责协助为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正常的(公、私)产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主动配合丙方办理过户手续
如该房屋的产权为企业产,则由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对所有权的声明:产权纠纷,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
由于违反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情愿在以上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该房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形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此合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