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房电梯战略合作协议 编号:VKCGXY2025-18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63 号万科建筑讨论中心电话:6 传真:6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办公楼 62 楼电话: 传真: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代表需方通过对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乙方为万科集团有机房电梯战略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万科集团有机房电梯集中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供方是指乙方及其下属公司,或经过乙方授权的代理商。2. 需方是指万科集团控股的各房地产公司。3. 甲方指定乙方为有机房电梯的战略供应商,由乙方负责需方在建工程有机房电梯的供货与安装。4. 需方在建工程有机房电梯采购范围仅限于附件 1 所列产品,需方已经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5. 本协议附件 1 中未包含的乙方产品,或供方产品不能满足需方所开发项目的要求,需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第二条 产品价格1. 产品价格详见本协议附件 1,此价格为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定价依据;2.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为其在中国国内市场上的最低销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返还差价,或者要求乙方按最低销售价格继续履行。3. 协议签定日期后满半年,双方对电梯市场价格进行回顾,乙方提交原材料及电梯市场价格走势分析报告,双方协商根据市场情况做适当调整。第三条 供货地点1.在合作期内,双方在万科集团投资开发的以下城市万科项目若有采购需求时进行合作:深圳区域:深圳、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珠海、厦门、长沙上海区域:上海、南京、无锡、南昌、苏州、镇江、杭州、宁波北京区域: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长春、鞍山、青岛其它地区:成都、武汉等需方指定的地点。2.供货地点为以上城市万科项目所在施工场地现场。3.对于甲方在其它城市新开发的项目有采购需求时,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合作范围。第四条 采购合同签订方式供方与需方必须遵照本协议确定的产品价格,并遵照协议附件 2《电梯采购合同》样本、协议附件 3《电梯安装合同》样本签订采购合同、安装合同,不得提出与合同样本内容相抵触的条款。具体操作过程如下:1.需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供方联系,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