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厂房工程工程监理补充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为补充完善监理合同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范围:马达车间项目,建筑面积约 9
6 万平米;自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包含建筑、安装、室内装饰、室外绿化、市政管网等全部工作
2、监理工作内容:委托人受权监理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工程监理合同和补充协议,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条监理目标1、 工程质量: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争创示范工程;2、 工程进度:马达车间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8 日,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8 日; 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天津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3、 工程成本:达到委托方的成本要求,并积极提出合理建议,节约成本
第三条 监理人权利、责任1、 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负责
2、 监理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项目目标,接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人收到施工图纸后 10 天内提交)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必须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 为确保目标实现,监理人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高效的工作管理流程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体系
4、 严格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协调工作,实现用户满意品质精良的项目目标
5、 监理工程师应专职负责本项工程,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工程
未经委托人许可,监理人不得更换监理人员
现场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离场
6、 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督促承包商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东莞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