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调配实施措施一 、基 本 原 则1 、坚 持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2 、坚 持 德 才 兼 备 的 用 人 标 准 ;3 、坚 持 从 超 编 学 校 向 缺 编 学 校 流 动 的 原 则 ;4 、坚 持 老 师 调 配 与 支 教 轮 岗 相 结 合 , 确 保 农村 学 校 、薄 弱 学 校 师 资 力 量 的 原 则 ;5 、坚 持 年 龄 结 构 、职 称 结 构 、学 科 结 构 合 理的 原 则 ;6 、体 现 人 文 关 怀 、照 顾 困 难 老 师 的 原 则 。二 、组 织 领 导成 立 中 小 学 老 师 调 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小 组 成 员由 教 育 、人 事 、财 政 、编 制 、监 察 等 部 门 人 员组 成 ( 另 行 文 ) , 调 配 工 作 全 过 程 在 领 导 小 组的 领 导 、监 督 下 进 行 。三 、调 整 范 围1 、城 区 缺 编 学 校 的 补 充 ;2 、农 村 缺 编 学 校 的 补 充 ;3 、结 对 帮 扶 、轮 岗 支 教 ;4 、特 岗 老 师 的 调 整 、分 配 。四 、公 开 聘 用 及 调 配 办 法( 一 ) 城 区 学 校 老 师 调 配 工 作凡 教 龄 满 五 年 以 上 (2025年9月 以 前 参 加 工作 ) 、身 体 健 康 的 在 编 老 师 自 愿 报 名 , 参 加 综合 考 试 和 考 核 , 统 一 选 聘 。统 一 选 聘 总 分 为 100分 , 其 中 笔 试 占 60% , 困 难 程 度 占 20% , 学 校 考 核评 价 占 20%。选 聘 时 , 以 各 学 科 实 际 需 要 人 数 从高 分 到 低 分 择 优 聘 用 。原 则 上 每 所 农 村 小 学 被聘 用 人 员 不 超 过 本 校 老 师 总 数 的 10% , 中 学 不 超过 本 校 老 师 总 数 的 15% , 超 编 学 校 以 不 大 于 超 编数 为 限 ( 四 舍 五 入 ) 。具 体 选 聘 人 数 根 据 开 学后 城 区 学 校 缺 编 情 况 确 定 。1 、笔 试 ( 满 分 为 100 分 , 按 60% 折 算 计 入 总 分 )笔 试 及 阅 卷 登 分 由 中 小 学 老 师 调 配 工 作 领 导 小组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