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1. 合同文件1
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1 本《合同通用条款》是合同(合同编号: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合同协议条款第十四条规定
但在任何时候,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随后的议标文件或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任何供发包人批准的资料,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与发包人的指令不符,而发包人未作书面答复,则不能视为发包人已接受或认可
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发包人的指令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做出的明确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承包方应保证不能以此为由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处理争议的约定处理
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对本工程有管理权的各级政府、政府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发布的规定、政令
需要特别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
3 适用标准、法律规范1
1 双方按合同协议条款第五条内约定本工程适用的标准、法律规范的名称,或者高于相关标准的合同约定
未有约定的,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法律规范执行
2 标准、法律规范之间如有差异,则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发包方无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
1 发包人按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假如要求增加图纸,发包人可协助解决,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承包人应按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及其它竣工资料,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