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胡珀、魏连林、李莉、尹文出资设立*****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传媒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三条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液晶媒体广告、专业影视广告制作、策划推广、设计包装、演艺经纪、活动庆典、短信群发、车载媒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并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股东姓名认缴额(万元)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实际出资额(万元)比例(%)合计200200100%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时间第七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应于公司注册登记之前一次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猎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