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工程结算工作,加强公司对各工程处、项目部工程及公司内部分包结算工作的统一管理,为结算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加快资金回笼,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2
1、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处、项目部、技术部、财务部
2、本制度适用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结算及内部分包工程的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
3.职责与权限: 3
1、合同签订部门为技术部,技术部经理负责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对结算价款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技术负经理责编制公司所有工程结算月度计划,转财务部理部登记备案;下发工程处/项目部执行
3、项目经理负责提交结算资料,回收工程款,对零星工程未任命项目经理者由该工程负责人负责
项目经理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损害集团利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人承担损失额度的 20%-30%
5、财务部按本制度建立工程款财务账目并按本制度提供相关资料
4、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4
1、完整的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或相关的补充合同、合同变更;4
2、完整的设计部门设计的正式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书;4
3、经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审核的完整的技术、质量档案、竣工资料;4
4、经业主、监理等单位签署有效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4
5、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清单;4
6、现行的施工定额、结算文件、市场信息和相关的有效文件及资料;4
7、工程预付款账目
8、技术协议书、工程保修书或保证书
5、作业法律规范5
1、 准确及时各部门在工作中耐心细致,按工作程序及时准确的进行结算工作,合理安排,按期结算并索要工程款、支付分包工程款
2、 热情服务、耐心专业对结算工作应态度热情,熟悉并掌握本部门涉及业主的结算程序
耐心工作,杜绝生、冷、硬、蛮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