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总体目标
节能降耗目标为:到20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XX年下降20%,即由20XX年的1
0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XX年的0
83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能源利用综合效率达到40%
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为:到20XX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5
1%,即由20XX年的10236吨削减到20XX年的8690吨以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5%,即由20XX年的29732吨削减到20XX年的25272吨以下
围绕上述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策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产业节能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突出抓好船舶、水产加工、电力、化工、渔业等重点行业和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
船舶行业重点抓好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空压机、空载自动断电节能控制器等节能设备
水产加工行业重点抓好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单冻生产线及冷库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推广应用单冻机变频调速节能技术
电力、印染、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着重抓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电力拖动系统变频改造及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渔业着重推广节能型船型,提高渔船功率有效利用率,推广使用节能型渔具
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对列入国家、省《节能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予以专项奖励,对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