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塔卡涂料(佛山)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实现安全生产是企业进展的需要,是企业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每位员工安全的需要
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是避开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现制定本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法律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过程
凡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三、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1、动火作业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2、将制定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传授给每位作业人员,并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开出动火证
四、动火作业系指采纳以下方式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五、企业动火作业分级1、特别危险动火作业(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
(2)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凉水塔内动火作业
(3)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为特别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六、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单位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