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委托合同存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保管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货物管理
1、乙方提供建筑面积方米设施完好的仓库给甲方存储货物
2、仓库地点:第二条、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名称:2、规格:3、数量:按照存货方的计划数量
4、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储存安全原则下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保管
第三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1、货物入库验收时,必须核对货物与入库单据上所列明的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
2、如包装有破损变形,货物有短少、损坏的事实,乙方仓库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填写货物验收报告,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代表
3、乙方收货后,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制安得《产品入库单》在备注栏上写明入库货物状态,其中货主联提交给甲方备查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1、乙方必须保持库房防雨、防潮,保持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设施完善、状态良好
租赁期内,由于仓库本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所存放的货物潮湿变形,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货物包装箱标示的方向、高度、层数等要求堆码,将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活点、盘存和检查
第五条、货物入库、出库、时间要求及货物退换:货物入库:产品入库时,开具甲方要求的入库单,由乙方签名、盖章确认
货物出库:1、客户到仓库提货,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货单,提货单上必须具有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意、财务签名
2、产品出库,乙方必须验证提货单的真假,核对提货单上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后,安排发货,“白条”或口头通知等一律不准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