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数十年来,随海洋地质,尤其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提出的地质问题的推动下,大洋深水沉积体系和深水作用机制的讨论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其科学规律和科学问题的讨论在质疑中不断修正、完善和进展,其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深水沉积体系的类型、结构、构造不断丰富;2、深水作用机制的讨论在质疑、修正中而持续进展,传统认识中的某些环节或不好的倾向得到强烈的批判和质疑,同时,深水作用机制的类型不断增多,对其机理的认识愈益完善;3、控制了深水沉积体系乃至深水作用机制的背景因素(如海平面波动、地貌、陆域和陆架浅水区的物源的变化等)所起作用的讨论愈加深化,它们之间以及它们和深水作用机制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日见清楚,进而对深水沉积体系的成因的认识愈益科学。讨论方面取得的进步推动在全球大洋深水油气工业取得进一步的进展。第一章 深水沉积体系的类型和形态特征“深水”这一术语并无严格的定义,泛指自陆架坡折(水深并不局限在 200m 左右,如苏格兰中央陆坡其水深介于 80-130m 之间(Mosher D.C. et al, 2025)向海方向的半深海环境,包括可能的外陆架或其一部、陆坡(有些地方也可进一步上陆坡、中陆坡和下陆坡等)、陆隆乃至深海平原的一部。在此处是指经受来自于陆域、陆架乃至陆坡的重力作用的影响的深水区,纯粹的深海远洋沉降型沉积的地区不包括在本文的“深水区”概念之内。而在在石油勘探和开发中,“深水”具有两种涵义,其一,多数地质学家的“深水”表达的是油藏发育于深水沉积物中,即使现在钻遇的油藏是在陆架之上;其二,钻井工程界的“深水”是钻井位于深水环境,而与油藏的最初的环境无关。1 深水具有复杂多变的地貌在全球大洋深水环境,外陆架、陆坡和陆隆具有复杂的海底地貌。水下滑动、滑塌、蠕动、重力流作用等重力机制形成了复杂的地貌类型,而底流、涡流和水下潮汐底流等深水作用一方面通过直接对底形作用使得地貌进一步复杂化;另一方面,它们通过沉积作用、再作用等影响深海沉积体系的稳定性和构成,反过来使得地貌进一步复杂化。譬如苏格兰中央陆坡(Mosher D.C. et al, 2025),其在地史上为受冰川强烈影响的地区。其上陆坡区域地形平缓,为冰期后的海进和高位的充填作用的结果。而在上陆坡和中陆坡的过渡地带 ,清楚可辨冰川作用遗留在海底的冰川犁痕。中陆坡区域则以成因有所差异的峡谷和谷间岭脊,峡谷内以侵蚀型的峡谷头部、谷内的碎屑流沉积和重力失稳的种种迹象,谷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