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春秋检工作制度省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一条 春秋检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学习规章制度和安全通报,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根据季节特点,对生产设备(装置)定期检查、维护和试验,处理缺陷,落实反事故措施,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预防季节性事故的有效工作。 第二条 为了推动春秋检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确保春秋检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春秋检工作制度》。第三条 省公司及各单位应在主管生产领导的直接组织和主持下,成立由党、政、工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春秋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春秋检工作文件,组织领导春秋检工作。第四条 春检工作一般每年 3~6 月份进行;秋检工作一般每年 9~10 月份进行。第五条 春秋检工作分为准备阶段、作业阶段和总结阶段。第六条 春检准备阶段1、春检动员:各单位要逐级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安全意识,为做好春检工作奠定思想基础。2、做好“五查”工作:即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省公司每年春检前提出“五查”重点要求。3、确定重点工作:省公司及各单位每年编制春检重点工作要求,由主管生产领导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讨论确定生产、调度、通信、信息和消防等专业春检重点工作,并统一印发执行。4、准备阶段验收:各单位要做好准备阶段的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准进入作业阶段。特别是:⑴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及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准进入作业阶段。⑵ 没有制定防止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措施,不准进入作业阶段。⑶ 没有通过岗位技能培训和安规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准参加作业。⑷ 对所辖设备状况特别是设备缺陷情况不清楚,不准进入作业阶段。第七条 秋检准备阶段1、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实行有效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为做好秋检工作奠定基础。2、检查生产场所、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3、仔细组织迎峰度冬设备自查。4、确定重点工作:省公司及各单位每年编制秋检重点工作要求,由主管生产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生产、调度、通信、信息和消防等专业秋检重点工作,并统一印发执行。第八条 春秋检作业阶段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春秋检工作,主持解决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化基层检查指导,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