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谈判法务支持办法2025 年 10 月 19 日发布 2025 年 10 月 19 日实施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此文件只限在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复印
1 目的为规避集团公司在项目开展、纠纷处理等谈判过程中的各项法律风险,根据《法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公司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 范围适用于泰富重装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过程的法务支持事务
1 风险管理总部:行使集团公司所有法务管理职能和职权并由法务部具体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对集团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法律评估、防范及提供法律支持,有效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的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总部法务部:根据风险管理总部下达的任务要求,指派法务部律师或者外聘律师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专业支持,指导商务洽谈业务部门在谈判过程中法律防范和风险规避
3 业务部门:在谈判前期搜集基础信息资料,熟悉了解商谈要点内容,明确谈判目标;谈判中期跟进事情进展,协助法务部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在谈判后期对法务部给出的处理方案和建议进行决策答复等,以促成法务支持事项圆满解决
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向风险总部法务部申请法务支持;发生本办法第 6 条所规定的情形,业务部门应当向风险总部法务部申请法务支持
业务部门是指具体承担或执行公司营销、采购、项目、投融资、并购、建设施工等工作职责的部门或分子公司
1 纠纷事务支持:4
1 纠纷事务是指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合同谈判、合同履行等原因与客户或合作相对方产生争议或纠纷但尚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需申请法务支持的事务
2 协助申请部门处理对内外发生的纠纷的事宜,解答法律咨询、政策动向、司法实践、法律风险等,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3 根据谈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