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工程商品砼工程分包合同 承租方(全称): 出租方(全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砼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商品砼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工程1.2 工程地点:1.3 承包范围: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第二条 工作内容: 第三条 工期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 年 月 日。2、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浇筑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每次供货延期超过2 小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次浇筑砼价款的1%作为违约罚金;对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期限延误,乙方须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合同期限相应顺延。第四条 合同价款序号分包工程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m3)备注1C10 商品砼2C15 商品砼3…… 合计 注:1、若单价中含泵送费,还应明确泵管材料费、接管人工费、泵管支架费等所有费用均应含在固定单价中。 2、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条款执行。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2、综合单价为含税包干价,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综合单价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费用:2.1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各类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因素,都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2.2 满足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费用;2.3 办理与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各种手续及费用,包括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实行措施发生的费用。2.4 与其他承包范围内分项工程配合发生的配合费,以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停滞及人员窝工的费用。2.5税金:(根据当地规定选择)(1)乙方在请款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甲方公司、分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