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书****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改造水电安装工程根据建安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分包工程实行招标制的通知》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择优选定工程质量好、社会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先进可行的投标单位承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一、工程概况:发 包 人:**** 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也称业主方) 承 包 人: 武汉 ****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也称承包方) 工程名称:**** 国际大酒店装修改造水电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市东风大道 264 号 工程内容:**** 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改造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 二、主要合同条款及承包范围: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6 年 8 月 15 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2007 年 2 月 15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3、承包范围:给排水和电气施工图范围内的主楼和会议中心的室内水(不含热水干管和水泵)、电(楼层配电箱至末端部分)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承包方****国际大酒店装饰工程项目部分工通知单。4、工程质量等级:根据国家质量法律规范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生产要求:无法医学意义上的重伤以上事故。6、文明施工要求:执行 JGJ146-2025 标准,达到文明样板施工场地,施工现场标准化。7、进度考核:分包方不能按承包合同工期或按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由分包方承担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违约损失,即工期每延迟一天,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 1 万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累加计算,但不超过分包合同价款的 10%。8、付款方式:8.1 本工程无预付款。8.2 进度款付款及比例根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即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至承包合同价款(暂定 1200 万元)的 40%时无进度款,施工至承包合同价款的 40%后,业主方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主合同支付的当期工程款,在扣除代缴代扣本工程的税金后再支付给分包人。在工程交工后支付至承包合同价款的 60%,业主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支付至 95%,余下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保修期(二年)满后无息支付。本工程分包方须向承包方打入 10 万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分包约定工程内容完工之日起五日内,承包方向分包方全额无息退还。承包人在每次付款时均扣除代缴代扣本工程的税金。9、工程结算及设计变更: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