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设计方案控制·······················1第三章限额设计管理·······················5第四章施工图质量管理·····················7第五章重大技术问题处理··················11第六章专项技术方案管理··················11第七章岩土工程勘察管理··················12第八章设计技术标准管理··················13第九章其它······························1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集团地产项目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保证设计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是设计质量成本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集团建设项目设计质量成本进行控制,负责对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集团设计院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第二章 设计方案控制【住宅、公建】第三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须对集团设计院研发的住宅新标准户型平面方案及下发的规划方案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条件进行抽查
其中住宅设计条件按 10%比例抽查,公建设计条件按30%比例抽查
每月抽查比例不足的,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责任人 300元,中心总经理 100 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条集团设计院须将社区商业平面方案及商业综合体平面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
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 1000 元,研发部或项目部负责人500 元,分管副院长 200 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由专人在 24 小时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