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目 的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法律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法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2
1 堤防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透工程、土料吹填工程、混凝土工程、填塘固基工程、压浸平台工程、堤身防护工程、堤脚防护、护脚工程、护坡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包括涵闸、公路桥及其他跨河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
2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三、监理职责3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2 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
3 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申报的支付申请
4 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
四、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4
1 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 经项目监理站或其授权项目监理分站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 国家及部分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法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 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站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5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6 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法律规范、SLD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