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人事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各项人事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根据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和《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大厦全体员工
大厦的人事方针是“公平、尊重、实现”,充分体现现代人事管理理念
在给予员工公平机会、公平对待、公平考核的基础上,尊重人格、尊重知识、尊重才能;在共同奋斗、努力实现公司目标的同时,个人价值得到最大实现
一、招聘及录用1、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为指导思想,采纳各种方式吸引、选拔公司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
2、员工录用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品德端正,思想、行为无劣迹;(3)具备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4)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3、员工招聘工作程序(详见 LSH-BG-303 招聘工作流程)4、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先由个人承担,待转正后,公司给予报销
5、试用期(1)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 1—3 个月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各部门经理负责对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综合素养、工作态度等进行严格全面的考核
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者,部门经理应及时向人事部提出辞退要求,以便及时调整;(2)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递交转正申请书给部门经理,人事部与用人部门根据个人申请,综合试用者的表现和用人部门的考核意见及本人历史档案情况,共同决定是否转正或正式录用
试用期不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仅发给试用期工资;(3)试用期满,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人事部将根据部门延长试用期/辞退建议,与本人进行面谈,说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4)对于一些有特别技能或专长的人员可不受试用期的限制而直接正式录用,但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对在试用期表现突出的员工,部门经理可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5)转正申请被批准后,由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