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单身公寓外墙外保温(涂料)系统招标文件一、工程概况***大厦综合楼 22 层,单身公寓 31 层,地下二层,裙楼三层,裙楼高 16 米,主楼高度 106 米。 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外墙填充墙为现浇砼和 KM1 粘土多孔砖。 外粉为为水泥砂浆刮糙; 外墙饰面为外墙涂料。二、招标范围及内容1、本次招标为单身公寓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涂料)系统施工,外墙面积约为 7800m2。包括现场尺寸复核、原材料、加工制作、运输、装卸、堆放、现场施工安装(含外墙涂料)、施工(安装)水电费、与总包单位的配合费、抽样检测、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产品保护、移交、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以及工程竣工交付后的维修服务。2、外保温施工范围:2.1 外墙大面2.2 窗洞口按有保温节点设计2.3 窗台2.4 阳台、空调隔板、竖向及水平装饰板按无保温节点设计三、招标方式及施工配合:1、本工程采纳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招标人邀请有承建意向且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时递交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销售商需持有产品生产企业的“***大厦”项目专项授权委托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外保温系统通过南京市新型墙体屋面与建筑节能产品认定,以保证工程可以正常验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指:保温板、涂料施工资质)、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聚苯板、外墙涂料”检测报告(须与投标要求的型号相吻合)、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施工及外墙涂料施工工程验收法律规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若证件不符或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2、因投标而产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3、本工程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不得分包、转包,若一旦发现分包、转包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4、中标单位进场后及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监理、招标人、总包单位的管理,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统一安排。若有违犯,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项目经理并按合同条款给与处罚。四、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天,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下发后 2 周内组织进场。节点工期每延迟一天,处罚 1000 元/天(交甲方),并赔偿总包单位综合损失 1500 元/天;最终竣工日期每延迟一天,处罚 5000 元/天(交甲方),并赔偿总包单位综合损失 3000 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