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对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与法规的思考探究对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与法规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展,我国房地产业也在逐步的进展着,而且速度快的惊人。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的进展可以说是我国各行各业中没有办法比拟的。但是正因为发地产业进展的如此迅猛,这其中必定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积极有效的引导调控房地产,成为了我国现阶段一个焦点问题。房地产金融政策和法规一方面,在我国的资源配置这一部分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铸就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本文就从房地产金融政策和法规的角度,探讨一下房地产业的进展。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政策;金融法规 房地产事业以迅猛的走势进展起来,很多做房地产的在 2000 年初的时候都发家致富了。但是因为我国发地产事业进展的如此之快,从而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金融上面加大力度。为我国房地产健康持续稳定的进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房地产金融政策与法规存在的弊端 目前来看,因为房地产的迅猛崛起,造就了很多商品房剩余率急剧上升,房价的上涨幅度也非常的迅速,对于一些房价比较低廉的房子简直就是供不应求。而且很多其中的二手房地产主,在其中做手脚,导致违法违规的现象的发生。土地炒作的现象更是有增无减。就目前这些问题来看,无一个不是和政策无关的。这种现象的存在就是因为政策实施的不到位,政策监督的不严厉而造成的。我们从供求关系上来讲,无论是价格、数量还是说结构上面都存在着问题。2000 年的时候,党中央面对房地产这种现象,下达了大量的文件。其中主要针对两个问题做出了批示,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中央金融政策执行的时候“扭曲”。因为房地产经济政策服务于地方经济,然而金融政策是由中央银行直属制定的,这就导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方面主观上一致,客观方面就显得不是那么统一了。假如说中央金融政策对地方房地产无利有弊,那么地方房地产也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就造成了中央金融政策的在执行的这一过程中变形。 121 号文件的出台,被主观利益方排斥和抵制,其中就包括了商业性银行、地方政府还有开发商。我们首先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121 号文件中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主要是规定了房地产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贷款科目这一个渠道发放,不允许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或者说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不是房地产科目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均根据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