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专用部分4
评标委员会4
1(1)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含招标人代表 1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本次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5人
(2)其中技术专家人数:3 人;经济专家人数:1 人
评审内容和方法10
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的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其补充相关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4)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
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性错误则不在此列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补正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1)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纳 内插 法
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及加权得分平均值计算规定如下: 本项目评审总得分为商务标加权得分与技术暗标加权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 其中:商务标加权得分为 60 分;技术暗标加权得分为 40 分
详细评审评分办法详见 附表 3-1 和附表 7-1
假如出现加权得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