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金融创新路径的基本逻辑文化产业金融创新路径的基本逻辑 内容摘要: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及我国文化产业进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通过逻辑推演可以发现,面对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不能只靠金融领域的单线调整,必须配合通过文化产业自身的调整来适应金融需求,包括改变文化产业内部利益结构,克服收益环节与融资环节不一致的情形,缓解资产相互担保难的问题。 关键词:文化产业 金融创新 逻辑 一般认为,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是指通过支付制度促进银行及一般金融中介作为资金供求纽带作用的改变,即通过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新的金融市场、新的组织机构、新的经营方式和新的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变革。从此意义来说,金融创新应该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及促进业务创新的制度创新。但从文化产业具体的金融创新实践来看,仅仅依赖于金融机构方面的制度及方法创新,似乎并不能彻底解决文化产业的投融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文化产业基本属性的分析为基础,从逻辑上寻找文化产业金融创新的路径。 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所引致的金融困境 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版权产业间的联系正好暴露出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英国对于创意产业的定义强调“源于个人的制造力与技能及才华”,从本质上说明了创意人才在文化产业或创意产业中的重要性。所谓“内容产业”则说明了文化产业所生产产品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别性—以内容为主要的产品形式。版权产业则描述了文化产业中产业链的特别性,特别是美国对于版权产业的分类,介入了强烈的法律成分,即不同的版权产业,由于其掌握版权程度的不同,因而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也不同。从产业属性上看,文化企业是内容产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它们提供包括新闻、资讯、娱乐、文学、艺术、游戏、音乐、影视等丰富而广泛的内容产品,文化企业除了需要将自己的产品开发成便于传播的形式产品之外,还必定地要综合地运用印刷媒介、电子媒介、数字媒介等媒介来传播其产品。和其它类型的企业一样,文化企业一端联着内容产品市场,一端联着资本和劳动等要素市场。 (一)内容生产带来金融产品定价困境 文化产业所提供的内容产品从其创意开始直到消费的全过程都充满着不确定性,使得金融创新产品很难实施有效定价。文化产业向市场提供的内容产品的价值核心在于其精神价值或者信息价值,假如是精神价值,则天然地难以确定其价值,假如是信息价值,则取决于使用者对该信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