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办法5
1 总则为法律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简称建管费)支出,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25]394 号)、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25]77 号)、《关于明确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财[2025]1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管理(1) 计划财务部负责**铁路建管费支出的管理工作,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区分建管费各项支出,法律规范建管费开支会计核算,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一次建管费支出情况,每年度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一次建管费支出情况
(2) 公司同时承建多个项目,分项目核算建管费支出;难以区分的建管费支出,每季度公司应按当期各项目专职建设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进行分劈核算
分劈办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 **铁路建设项目建管费是指**铁路建设项目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日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组织**铁路建设而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图书资料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工程质量监督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4) 建管费是项目建设总成本的组成部分,项目概算中编列的建管费概算是开支的主要资金来源
因此,建管费开支必须遵守合理计划,勤俭节约,保证必须、压缩一般的原则
建管费实行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批复概算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各年度支出编制预算报批后,按预算控制
计划财务部负责编制建管费项目总预算、年度预算上报成都铁路局,并按路局批复预算严格控制建管费支出
(5) 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包括正式职工、聘(借)用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劳务酬劳
所有工资性支出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