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零件常用技术要求:1、锐角倒钝、去除毛刺飞边。2、零件去除氧化皮。3、未注圆角半径 R5。4、未注倒角均为 2×45°。5、未注形状公差应符合 GB1184-80 的要求。6、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mm。7、零件加工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8、精加工后的零件摆放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实行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许有锈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9、加工的螺纹表面不允许有黑皮、磕碰、乱扣和毛刺等缺陷。二、铸件技术要求:1、铸件表面上不允许有冷隔、裂纹、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重的残缺类缺陷(如欠铸、机械损伤等)。2、铸件应清理洁净,不得有毛刺、飞边,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应清理与铸件表面齐平。3、对错型、凸台铸偏等应予以修正,达到圆滑过渡,一保证外观质量。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的铸字和标志应清楚可辨,位置和字体应符合图样要求。5、铸件非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砂型铸造 R,不大于 50μm。6、铸件应清除浇冒口、飞刺等。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要铲平、磨光,达到表面质量要求。7、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和芯骨应清除洁净。8、铸件有倾斜的部位、其尺寸公差带应沿倾斜面对称配置。9、铸件上的型砂、芯砂、芯骨、多肉、粘沙等应铲磨平整,清理洁净。10、铸件公差带对称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配置。11、铸件非加工表面的皱褶,深度小于 2mm,间距应大于 100mm。12、机器产品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均需喷丸处理或滚筒处理,达到清洁度 Sa2 1/2 级的要求。13、经喷丸或手工除锈的待涂表面与涂底漆的时间间隔不得多于 6h。14、铸件表面应平整,浇口、毛刺、粘砂等应清除洁净。15、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的冷隔、裂纹、孔洞等铸造缺陷。16、所有需要进行涂装的钢铁制件表面在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除去。17、除锈前,先用有机溶剂、碱液、乳化剂、蒸汽等除去钢铁制件表面的油脂、污垢。18、铸件必须进行水韧处理。19、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在连接前必须涂厚度为 30~40μm 防锈漆。搭接边缘应用油漆、腻子或粘接剂封闭。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要重新涂装。20、每个钢锭的水口、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一以保证锻件无缩孔和严重的偏折。三、热处理要求:1、经调质处理,HRC50~55。2、零件进行高频淬火,350~370℃回火,HRC40~45。3、渗碳深度 0.3mm。4、进行高温时效处理。5、最终工序热处理后的零件,表面不应有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