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测量与监测施工监理细则1.1 测量监理工作依据: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法律规范》GB50308-1999;2、《工程测量法律规范》GB50026-93;3、《城市测量法律规范》CJJ8-99;4、《铁路测量技术规则》TBJ105-88;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GB/T12897-1991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法律规范》CB/T18341-2001;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99-2025;10、本工程设计资料;11、委托监理服务合同;12、工程承包合同;13、本工程监理规划;本细则为一般情况下的管理规定,假如业主或当地政府有其他特别规定时,按其规定和要求执行。1.2 测量工作内容及测量监理目标10.2.1 测量工作内容地下工程测量是一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影响很大的专业性技术强的工作,它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全过程。在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面控制测量、地上地下联系测量、盾构掘进施工测量、地下控制测量、贯穿测量、施工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及竣工测量等。10.2.2 测量监理目标1、在深刻理解本标段工程特点,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和安全适用的原则,以满足业主要求为要求为目标制定本细则。 2、质量指标:在任何贯穿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穿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3、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测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各承包商确保不因测量工作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4、鉴于以上工作特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并达到业主的预期目的,确保以上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测量监理工作中应实行以下质量控制措施:(1)加强测量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必须制定完整可行的工序管理流程,明确各工序的质量责任,保证工序产品质量,上道工序产品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在关键工序点,重点工序设置必要的质量控制点实施现场检查。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质量记录。(2)执行质量负责人制度,质量负责人对作业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对测量产品质量负全责,并有权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3)坚持“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严格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对验收中不合格产品坚决返工,并及时对质量进行跟踪,做出质量记录,产品返工完成后要进行二次验收。(4)树立法律规范意识,测量工作要法律规范化、标准化。(5)建立完善的施工测量交接制度。业主交付的测量成果(桩、点和资料),施工单位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查,并实行切实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