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沪北供电分公司资产核算专职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2025 年 10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邓玉祚 部门:计划经营部(财务) 岗位:资产核算专职考核人姓名:张雷部门:计划经营部(财务) 岗位:财务主管考核期限:从 2025 年 10 月 至 2025 年 12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 3 分栏工作量的95%,并且造成整体工作进程延迟。正常情况下,3 分栏工作量的 95%≤当月完成工作量 < 3 分 栏 工 作 量 的100%;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1、 负责完成日常的资产核算工作。2、 做好资产的新增、报废、变动工作。3、 建立和健全各项原始纪录。4、办理固定资产的购 置、调拨、盘盈、盘亏、报废等会计手续,确保固定资产 帐 、 卡 、 物 相符。在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的 基 础上,积极参加 ERP与试运行的工作。完成工作及时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次延误下道工序并造成不良后果。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下道工序。能及时、按时完成资产的核算工作,每月 7 日做好固定资产的报表,能够使工作及时流到下道工序。 在 3 分基础提前一天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工作效果有效性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下降〉10%.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下降 5%-10%.根据会计工作的要求,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提供有效、准确的会计数据。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上升 3%-5%。工作态度工作拖拉,常常需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正常情况下,与他人协作出现摩擦,影响工作 2次。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富有极大的热情,及时有效的完成岗位工作。在 3 分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完成比较出色。工作中协调配合主动协调意识不强,缺乏与他人的有效沟通,使工作无法开展。正常情况下,与他人协作出现摩擦,影响工作 2次。能够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并且能够及时和其他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正确的资产信息。在 3 分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为后道工序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解决 1 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学习与成长虽然参加各项学习、培训,但收效甚微,且无故缺席二次。虽然参加各项学习、培训,但收效不明显,且无故缺席一次。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