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沪东供电分公司电费帐务班长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2025 年 11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栾蓓莉 部门:市场营销部 岗位:电费帐务班长 考核人姓名: 王鲭 部门:市场营销部 岗位:电费主管考核期限: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以下两项只要具有 1项即成立:-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 95%;- 违反安全和文明要求的 2 项以下两项只要具有 1项即成立:-正常情况下,3 分栏工作量的 95%≤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 100%;-违反安全和文明要求 1 项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按时完成大用户电费回收工作;——及时完成大用户出账工作;——在正常情况下,配合“部室”完成各项指标。在 3 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栏工作内容的20 %完成工作及时性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电费回收和账务出账工作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 次延误闭环或造成不良后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电费回收和账务出 账 工 作 的 任 务 1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闭环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电费回收和账务出账工作在 3 分基础上,能完成额外工作工作效果有效性存在 1 项以上工作有投诉情况发生且造成严重损失存在 1 项工作有投诉情况发生,没造成不良后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投诉情况发生在 3 分 基础上,工作得到部室领导的肯定工作态度工作拖拉,常常需督促 ; 不 服 从 工 作 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对布置的额外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在 3 分的基础上,对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与主管交换意见,并被主管采纳和肯定工作中协调配合主动协调意识不强,缺乏与他人的有效沟通,使工作无法开展正常情况下,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不到位,影响工作 2 次及时与工作相关各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工作沟通,上下道工序配合及时在 3 分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为前、后道工序提供一个良好的闭环环境被考核人签名: 考核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