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一、学习目标:1
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二、重点、难点重点: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难点:运用分析法、综合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点分析:对两种直接证明方法的考查在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中都有出现,单纯的考查并不常见,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与其他知识综合运用的特点比较突出
它可以和很多知识,如函数、数列、三角函数、导数等相联系,证明时不仅要用到不等式的相关知识,还要用到其他数学知识、技能和技巧,而且还考查了运算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反证法很少单独命题,但是运用反证法分析问题、进行证题思路的判断则经常用到,有独到之处
三种证明方法的定义与步骤:1
综合法是由原因推导到结果的证明方法,它是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
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公理、定理等)为止的证明方法
假设原命题的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由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方法叫反证法;它是一种间接的证明方法
用这种方法证明一个命题的一般步骤:(1)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2)根据假设进行推理,直到推理中导出矛盾为止;(3)断言假设不成立;(4)肯定原命题的结论成立
知识点一:综合法例 1 对于定义域为的函数,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对任意的, 总 有; ②; ③ 若, 都 有成立,则称函数为理想函数
(1)若函数为理想函数,求的值; (2)判断函数()是否为理想函数,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