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 基 施 工 合 同 补 充 协 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将 地块桩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质量与工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范围及内容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价款:(1)PHC-A500(高强预应力,壁厚 125mm)管桩施工承包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米[其中 PHC-A500 管桩主材价格暂估人民币 元/米(管桩在“建华”、“恒华”、“金美亚”、“中天”“**”牌中任选一个品牌,工程施工前 10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品牌、价格,甲方收到乙方申报单后三天内书面确认管桩品牌、价格)、结算时按甲方确认价格调整,价差除计算税金外不计取任何费用],此价已包括了设备压桩、复压桩、送桩[送桩 2m 以内费用已含在固定单价内。送桩超过 2m 小于 5m 时,按 元/m 计算送桩费用,送桩超过 5m 时,按 元/m 计算送桩费用。送桩费用计算公式:送桩费用=(送桩总长度-2m ) *单价]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临时设施费、施工用水电费、现场经费(包括各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各项保险等)、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风险在内的所有费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管桩价差除外)。(2)甲方做静载使用乙方桩机时,乙方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其费用和桩机损耗由乙方负责。(3)桩长约 m,施工单桩压桩力按设计图纸施工,乙方原因造成的爆桩、断桩、偏桩所发生的补强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4)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元(暂定人民币 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二、施工要求乙方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得到甲方确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三、施工工期1、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2、因为下列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方能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施工场地交出滞后。(2)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24 小时。(4)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