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理部组建标准 为提高**建设进展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根据《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GB/T50326-2025)要求,借鉴同行业先进管理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律规范,以达到不断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进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 工程项目类型的划分标准 1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型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为8万平方米以上; 合同造价为8000万元以上; 1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为5万—8万平方米; 合同造价为5000—8000万元; 1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为1万—5万平方米; 合同造价为1000—5000万元; 1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小型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为5000—10000平方米; 合同造价为300—1000万元; 1
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小型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下; 合同造价为300万元以下; 2、 项目部领导班子的设置 2
1 项目经理1人,主持经理部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持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
3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1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持项目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
4大型以上(含大型)项目设商务经理一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管项目的合同管理、预算报价、签证索赔、工程成本、项目经营等的各项业务工作
5 大型项目或特别项目,可根据需要增设安装、装饰项目副经理,下设专业工长和业务部门
3、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设置标准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应按工程科、经营科、技术科、物资设备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