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的效力法律原则的效力 【摘要】法律原则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原则的隐形效力和法律原则的显形效力
法律原则的存在与适用,会为我国法律制度的设计提供有力支持,为我国具体的司法裁判提供了重要的标尺
法律原则作为在法的产生进展过程中沉淀凝聚而成的精粹,即便在社会背景、文化差异较大的不同国家也能被广泛接受
而它被广泛接受的原因之一便是它具有法律规则所没有的诸多效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原则 效力 意义 一、法律原则的效力 (一)法律原则的隐形效力
黄茂荣根据法律原则与实证法的关系,将法律原则具体分为三种形态:一是存在于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如直接存在在制定法中
二是存在于法律基础,即可以从法律明文中归纳总结出来,反映立法的目的与导向
当然,这种存在形式以法律原则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为前提
三是存在于法律之上,即虽然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从法律规定中归纳总结得出,但位居于法律之上,其效力来自于正义或者相关法理
[1]因而法律原则的存在形式是多样的
而法律原则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法律原则在实现其效力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可能是显形的,也可能是隐形的
所以虽然在大多数案件事实清楚、规则明确、法律关系清楚的情况下,法官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只是扮演一边输入事实,一边输出法律的“自动售货机”的角色,但这并不能作为法律原则没有效力的依据,因为法律原则的实现其效力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法律原则作为法律规则精神的集中体现,时刻隐藏在法律规则的背后
法官作出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法律原则
法官引用法律规则、适用法律规则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法律原则实现其效力的过程
只不过这种体现并不能为通过法官所引用的具体规则加以直接体现,是隐形的
所以法律原则具有隐形的效力
也正是因为法律原则的隐形效力,使得表面上看似分散、庞杂的法律规则,在法治精神上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