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学生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现状、反思与提升法科学生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现状、反思与提升 摘 要 法科学生的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系法律人必须具备的。但教学中却反映出学生在文书写作训练中普遍存在法律关系把握不到位,语言表述不法律规范,文书架构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与现有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密切相关。具体而言,诉讼材料不完整,现场情景缺乏,教学方法生硬等都是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必须改变现有教学模式,将纵向教学法、诊断教学法、对比教学法引入司法文书写作的教学,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 关键词 司法文书 法律关系 法律人 基金项目:本文系六盘水师范学院 2025 年教改项目“诊所式教学模式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的部分成果项目 编号 LPSSYjg 202507。 作者简介:毛兴勤,六盘水师范学院副教授,讨论方向:司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4-209-02 西方法谚有云:“法律是实践的艺术”。作为法律人,将法律的理论逻辑转化为实践行动必须经由特定的路径和手段。这些路径、手段的选择和运用正是法谚所及之“艺术”的深刻内容。在司法实务中,文书写作与语言表达系法律人最为重要的能力维度。法律专业知识、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均可在一份法律文书中得以展现。“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①因此,作为培育法律人主要场域的大学,不断反思现有教学模式和方法,并探究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提升的路径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现状分析 笔者长期担任《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教学,通过教学总结,笔者认为,法科学生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法律关系把握不到位。一份法律文书通常依托于具体的个案,而对个案法律关系的把握既是书写法律文书的前提,又是法律文书的核心。如在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张某所乘坐的客车与另一辆货车相撞并导致张某受伤,假如张某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则需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书写好该份民事起诉状至少需要厘清以下法律问题: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系被告还是第三人?以侵权还是违约作为起诉事由?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管辖法院应是哪个?以上问题既涉及民事实体法也关系民事程序法,误解和忽视任何一个问题都会导致民事起诉状不合格。但是,在司法文书的教学实践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