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结合荷泽市实际,应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分散收付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管理制度,以促进荷泽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展。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 (一)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由于财政资金都是层层转拨、分散支付,资金使用透明度差,监控困难,个别单位就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同时也存在用财政的资金对外投资或融资的可能,即用国家的钱取得投资收益或赚取银行的利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假如投资失误,就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假如投资成功,会促使单位诱发“小金库”现象,对财政资金安全形成严重威胁。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不直接拨入单位银行账户,全部预算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财政资金支付实行电子化操作,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存国库单一账户内。这不仅降低资金运行成本,而且还有效地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资金运行实现了公开化、透明化,财政监管实现了由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控的转变,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二)法律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与监督。在财政资金管理上,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预算单位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资金使用不法律规范等违规现象普遍存在,且屡禁不止。加上层层转拨拉长了资金运行链条,大量资金沉淀在各环节的预算单位账户中,一些大事、急事即因库款紧张而无法及时办理。现在建立起了统一高效、法律规范的预算资金申请与拨付体系,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行为发生前,全部留存在国库,各级库款明显增加,改变了以往“捉襟见肘”的状况,不仅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能力增强了,而且还能够充分利用单位结余和财政结约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国库集中支付额度是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的,对于预算支出中需要调整的项目,内容,都必须按程序报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才能执行。预算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资金用途来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也不得超预算申请使用资金,有效地遏制了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随意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