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场公寓、**广场商场及地下室工程招标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场公寓、**广场商场及地下室工程。2.工程地点:**区**。3.工程结构和规模:地下一层,地上 31 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抗震结构,总建筑面积 366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9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334 平方米。4.工程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土建及水电安装单位视为总包单位)。 幕墙、商场内装修、基坑围护、桩基、电梯、消防、通风、弱电、铝合金门窗、铝合金玻璃栏板、管道煤气、生活给水设备、有线电视、防火门、进户门、防火卷帘、室外附属工程等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由甲方另行确定分包单位,但纳入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范围。总包配合管理费按专业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价)的 3%计取(桩基工程按分包总造价 1%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上述费用工作内容包括各专业单位递交资料的统一整理归档、进度控制、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水电接驳(专业工程自行安装计量表计量,自负水、电费用)、脚手架材料及搭(拆)人工费用,包括垂直运输设备使用、双方配合及交叉施工造成的损失等费用。今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不得再向各专业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给专业工程单位设置任何障碍。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施工工期 700 个日历天,其中地下室和商场部分要求在 270个日历天内竣工(包括商场装修)。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8.暂定合同价款:人民币 3450 万元整。9.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整。二、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浙江**集团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先生——(电话);截止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四、履约保证金1.为确保合同所规定达到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对项目经理等要求,中标方需向招标方缴纳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 8 % ,计 276 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3.履约保证金中质量占 40%,工期占 40%,文明和安全施工占10%,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占 10%;在补充合同签订的同时由中标方将履约保证金汇到招标方指定的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资料交齐后一个月内(资料齐全有效、整理符合归档要求)无息退还(扣除相应扣款)。五、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现场踏勘由投标方自行组织联系,招标方给予配合,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