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营销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实现公司年度市场营销任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公司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外部合作单位、外埠分公司
第二章 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工程业务信息职责分工1、营销经营部负责市场工程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从中筛选重点信息,进行优先登记备案,由公司进行跟踪
2、营销经营部负责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的管理工作,对业务信息进行查询、登记、协调处理,建立工程业务信息登记台账,建立工程信息登记汇总
3、拟由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工程业务信息由营销经营部直接核实通过办公平台登记
4、分公司工程业务信息到公司营销经营部核实通过办公平台登记
5、外埠分公司工程业务信息到公司营销经营部核实通过办公平台登记
6、合作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由工程部负责
工程部负责审核外部合作单位相关资信,并与公司营销经营部核对拟登记工程是否和已登记的工程信息相矛盾
核对后不矛盾时,填写《工程信息登记表》(见附表)通过办公平台(见程序),进行审批,在公司营销经营部 3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备案,工程部进行正常登记;同一项目出现后续登记者,要与第一登记人进行协商,确定主跟踪人
若发生信息跟踪冲突时,随时进入公司整体协调处理程序
信息登记办公平台公司自有、分公司、外埠跟踪人 第四条 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程序1、登记程序:(1)信息跟踪人在进行业务信息登记前,先将工程名称通知营销经营部(可采纳手机短信或便条方式)进行查询;(2)营销经营部经核实该业务没有登记后通知信息跟踪人填登记表
(3)营销经营部负责提供公司所有在册一、二级建造师名录及简介,供信息跟踪人选择,确定项目经理,在信息登记附表中的告知义务,同意后跟踪人